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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兩年我加班的次數五根手指頭都數的完,而且頂多是加班一小時,所以算是每天準時上下班,晚上回家有家人陪我一起吃晚餐、聊天,我真的很幸運!
但現在這份工作做不到一個月,我從來沒有準時下班過,因為是彈性上下班,我都較早到理當可以早點走,但大家都很忙的樣子,害我也不敢準時離開,只好多留一下。但連續這兩天我是真的加班到了,一天八點多、一天九點多才回家,而且處理的都不是我的工作,算是支援同組同事。連續加班這兩天我都沒吃晚餐,因為回到家洗完澡已是吃消夜的時間,加上餓過頭已不覺得餓,就只吃點水果,所以瞬間減少一公斤。如果要常常加班,不知道我的身體會不會壞掉?但肯定的是 Brad 一定會遭殃,因為只要加班我的心情都會很不好,只好向他抱怨而且口氣都不大好,希望 Brad 能多多包涵囉!
其實我真的不認同加班文化,大家在上班時間裡迅速的完成工作,可以替公司省很多成本,像是水電費、加班費,而且工作超時一定不會有工作效率的,這樣對雇主來說是損失。再說員工對加班也會抱怨,甚至影響健康及家庭,所以政府應該發起 "不加班文化" 才對,我一定會舉雙手大大贊成的!
by A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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